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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曹通、王俊堂、赵荣江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现年46岁的江苏籍被告人曹通在沪开“摩的”时结识了王宾(另案处理),今年3月初,王宾请曹通找人到安徽蚌埠讨债,并承诺事后给予酬金2000元。曹通找到了王俊堂和赵荣江,邀二人前往。3月10日,王宾与曹通、王俊堂、赵荣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封箱带等物,从上海乘火车到蚌埠。次日零时许,四人来到赵苏云(另案处理)住处附近,见被害人王文涛进入屋内,便潜入赵苏云住处的卫生间内,嗣后在赵苏云示意下,曹通等人进入卧室,用尼龙绳将王文涛手脚绑住,王宾用封箱带将其眼睛和嘴巴贴住,曹通等人见王文涛已动弹不得,便离开现场。事后,王宾给他们2000余元人民币。
4月3日,上海铁路公安处在侦破王宾、赵苏云杀人案后,于同月5日将曹通抓获。曹通到案后,王俊堂和赵荣江先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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