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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的一个雨夜,杨浦区营口路、靖宇中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这名骑车人死亡的事故中,关于自行车和机动车呈直角相撞的起因,始终是警方的调查核心。在目击者和当事人及大量线索的印证下,警方最终得到了一个让事故双方都懊悔的结论:为了尽快通过路口,双方都在信号灯前抢了半拍。
事故发生在上月18日晚8时15分,当时,一辆由营口路向北行驶的厢式货车在通过十字路口时,突然和一辆从靖宇中路向西骑行的自行车发生撞击,骑车人被撞出40米外。杨浦警方经现场勘查后认为,两车发生碰撞时的相对位置呈直角,很显然,在一个有信号灯控制通行秩序的路口,发生这样的直角碰撞事故,肯定有人闯了红灯。
货车驾驶员王师傅告诉民警,是骑车人在红灯时突然从横向穿行才导致了事故。警方又寻找了事发前在路口的多名目击者,得到的结论是:事发前,骑车人在遇到路口红灯时,越过停车线将自行车停在了南北向的机非隔离带边;当红灯就快翻绿时,他又骑车提前起步,结果与从左侧疾驶而来的货车相撞。
通过知情者的描述,警方初步认定在事故中受伤致死的骑车人存在信号灯违章的行为,但民警同时还注意到另一些细节:货车的跟车人员和目击者都曾反映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看到绿灯在闪烁,而且有抢信号灯加速的行为;车辆鉴定还显示,货车的制动系统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所以在当夜雨天的环境下,货车在路口制动后也未很快停下。9月9日,当民警摆出证据,安排货车司机和骑车人家属见面后,司机终于在“对半责任”的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面对这起后果严重的事故,责任双方(家属)都为当初在信号灯前的“抢半拍”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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