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非洲-孤岛奇缘 马达加斯加自然探秘10日 OPL00022624
• 行程天数:10天7晚
• 适用团期:2020-01-25
• 推荐理由:奇迹马达加斯加,猴面包树大道,昂达西贝国家自然保护区。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
1、 北京 / 塔那那利佛往返国际机票及内陆段交通,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 全程三*四*酒店或保护区特色酒店酒店(1/2双人标准间 / 早餐);
3、 境外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及外籍司机;(根据团队人数,例:通常为10人22座车,如遇突发情况我社可能调整,但保证每人一正座,希望您谅解。)
4、 中式午晚餐(午晚餐:六菜一汤,10-12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会根据实际人数做适当调整)或当地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5、 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景点门票不退)
6、 团队旅游签证费用;
7、 旅行社责任险;
• 不含项目:
1、 护照费用;
2、 境外司导服务费(根据境外习俗及国际礼仪,需要向境外司机及导游支付小费1000元/人,以示肯定与感激)。
3、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4、 依照旅游业现行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出团人数,调整分房情况。客人报名时为单男或单女,分房时如产生自然单间,单间差请客人自理!
5、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6、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7、 转候机/火车/船只时用餐。
8、 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9、 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0、 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11、 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12、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3、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缆车等);
14、 其他行程中以及上述“报价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 自费说明:
自费项目补充确认
1. 非洲、中东各国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自费项目;
2. 所有自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自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的前提下,旅行社可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3. 自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项目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4. 自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自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表格上勾选后书面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 此售价为1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10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自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
6. 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含餐自费项目的价格为在当日午(或晚)餐费用的基础上补的差价。
7. 热气球/快艇/游船/沙漠摩托/沙漠冲沙/吉普车四驱车巡游/登山/缆车等活动,均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在尝试参加上述激烈运动时,请务必穿戴好防护用具,严格遵守当地相关安全规定,在安全标识圈定区域内活动,听从相关人员指挥。不要因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拍照而大意、逞能或心存侥幸,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城市
城市
自费项目
服 务 内 容
价格(每人)
确认参加
昂达西贝
夜探保护区
寻找迷你鼠狐猴和夜行变色龙
预订费服务费
30欧元
小贴士:
1.沙漠冲沙吉普车是较刺激项目之一,请在参加之前与导游及领队确认清楚,车内是否有安全设施(如安全带,手抓扶手等),否则在冲沙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颠簸而导致客人受伤,也请客人在乘坐时扣紧安全带,抓好扶手,如车上无任何安全设施,请客人不要参加。另有心脑血管疾病或特殊疾病史的客人建议不要参加。否则产生问题我社不负任何责任!请客人一定予以重视!
2.参加沙漠冲沙、直升飞机、豪华游艇的游客,请您视身体情况选择参加,参加时务必详细了解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注意自身安全。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上述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参加自费项目,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自费项目补充确认》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 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说明:
1、 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2、 行程说明:
(1) 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本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前(含*)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3、 酒店标准:
(1) 行程中所列酒店*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 非洲中东的四-五*酒店有一些大堂会比较小,有些酒店楼层不高,有可能没有电梯;
(3) 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4)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气候较温和等,偶尔会有酒店无空调设备;
(5) 按照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4、 退费说明:
(1)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5、 补费说明:
(1) 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 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6、 其他说明:质量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客人评议表》为依据,请您
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客人评议表》;
• 附加条款:
游客须知:
1、 由于当地自然保护区对旅游车的限定要求,塔那那利佛一般视团队规模全程提供为19-22座车旅游车若干辆,穆龙达瓦段统一安排四驱越野车3-4人一辆。全程安排1名中文导游。导游将在不同乘车时间内在不同旅游车上分别讲解。
2、 由于当地航班资源非常有限,通常为每周1/3/4/5,每天一班。如超售无法乘坐内陆航班,在保证行程游览的前提下。 将改为拉车前往,请知晓。
3、 马达加斯加的公路设施非常有限,尤其往返于野生保护区之间的道路,多为土路,路面疮痍,坑洼较多。长途车程较为颠簸。加之司机为躲避绕坑,乘车时会感觉明显晃动。所以提醒有晕车史的游客提前准备好晕车药,并出团前检查好自己的身体状况。另由于道路情况不佳,车辆长时间行驶,难免会出现爆胎的情况,实属当时国情所致!如遇爆胎,我社*时间处理,原地修车或安排新车接驳,请您放平心态,耐心等待。
4、 马达加斯加酒店数量非常*,经常会出现超售的情况,如遇到此情况,请您耐心且放平心态,我社将为您协调*其他同等级别或当地特色酒店(不挂星)入住。或根据境外酒店确定的时间,来调整行程的游览顺序,此为马达加斯加国情所致,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5、 马达加斯加景区无常规*酒店,通常安排特色酒店,酒店不挂星,条件无法与常规*酒店相比,实属马达加斯加当地情况所致,请谅解!
6、 以上为马达加斯加团队的特殊注意事项,请您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同意并接受当地情况后再确认报名,一旦报名成功我们将视为您已接受以上注意事项,不再因以上原因对旅行社进行投诉赔偿!
附加合同补充约定:
1、出境旅游合同补充约定与出境旅游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旅游者需在规定的签证资料截*日期前递交符合使馆要求的签证资料。如因旅游者迟延递交导致不能送签或提供虚假资料(旅行社有权要求旅游者提供社保证明,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旅行社有权拒绝为旅游者递送签证,所发生的机票及其他已实际产生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3、旅行社已建议旅游者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4、自备签证旅游者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签证的有效性,如旅游者因签证不符合入境国要求未能入境,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参团的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旅行社,参团旅游者是否有孕妇及残障人士,若旅游者未能在签订合约时告知旅行社,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风险情况拒绝旅游者参团,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境外目的地有权拒绝孕妇入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本人承担)
6、合同及合同补充约定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告知:因马达加斯加的地接资源有限,故酒店、车公司、地接导游的取消期限都非常严苛,请您报名时务必注意以下取消条款,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20% 款项 旅客出发前的60-45 天
30% 款项 旅客出发前的45-28 天
40% 款项 旅客出发前的27-22 天
50% 款项 旅客出发前的21-11天
100% 款项 旅客出发前的10-7天内
•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 当您从境外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凭证。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2.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
3. 非洲中东同北京时间时差:六小时(个别国家不同地区也会有时差,均以当地到达时间为准);
4. 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参照境外地图,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5. 根据国际惯例,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如超出服务时间,则应付给司机和导游相应的加班费);
6. 请您在境外期间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7. 此参考行程和旅游费用,我公司将根据参团人数、航班、签证及目的地国临时变化保留调整的权利;
8. 由于非洲国家国情所致,当地旅游车多为改装车辆,年限较旧且空调制冷差,舒适度远不如发达国家,请见谅!
9. 境外酒店内禁止吸烟(包括阳台)。如违反罚款由客人自行承担。
10. 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
11. 全程机票为团队票,任意一段放弃,后续段将自动取消。不退还任何费用。
全程任意一段机票均不可退、改、签。
全程任意一段机票都无法提前确认座位号。
12. 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抗力导致航班临时出现调整,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行李在航空公司托运期间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可协助游客与航空公司进行交涉,但处理结果一律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14. 出境时如有贵重物品请及时申报。(请咨询申报处何种物品需要申报)
15. 在境外购买物品请按相关规定及时申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需自行承担。
16. 由于行程紧凑,旅途较疲劳,65岁以上老人建议提供健康证明并自行增加高额保险。
17. 游客责任:
(1)此团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2)参团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
(3)如客人不参加我公司的赠送项目,用餐、门票等费用不退。
(4)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5)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旅客予以收费。
(6)请自备签证和境外参团的客人自行检查签证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团,本社概不负责;
(7)所有由我社办理签证的客人回国后需将护照(部分团队还需提供返程登机牌)交于领队销签。
购物入境说明
1. 根据*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 根据中国《*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 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 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根据《*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境外购买一部 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健康娱乐,有益身心;*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行程外活动的安排:
1、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在旅游者自行支配时间安排附件所列活动。
2、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主、自愿参加附件所列活动,旅行社绝不强迫。
3、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如旅游者参加附件所列活动的,须在境外书面签署附件并交予领队。
4、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