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此线路为特价产品如取消或任何情况不能去均为全损,无任何退费,敬请谅解!
2、 机票开出后.不得退票.签转和更改!若因航班延误或取消等问题,旅行社只负责协调,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损失!
3、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行程的游览顺序有可能互换.若因人力不可抗因素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
4、 若大部分客人选择索道或缆车,少数步行的游客则自行步行上山,导游将在山顶等候!湖南省多数酒店因环保均不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您自备。
3、张家界为土家族和苗族居住地区,请遵重当地习俗和民族信仰;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以上行程的游览顺序有可能调整。
4、张家界当地宾馆设施与相关服务,均无法与上海或者华东地区*宾馆相比,所存在的地区差异与不足之处,敬请游客包涵。
5、张家界多为山区旅游,比较辛苦,尽可能选择索道等工具;以节省体力;在张家界景区用车均为套车(同款车型车),整个行程不一定是同一辆车;
6、登山前注意天气预报,如为雨天,请携带轻便的雨衣及穿着防滑的登山鞋。
7、张家界为山区,登山时间比较长,请准备好轻便的布鞋或胶鞋;另请备些一元纸币,以便在旅游区内使用。
8、张家界为山区,早晚温差比较大,请做好相应准备。景区有傍山游道,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请穿着防滑的登山鞋。进入张家界景区游览时跟紧导游;不要单独行动,以免迷路;请严格遵守规定的集合、接送时间,请记住导游和应急联系人的电话。
9、湖南当地饮食多偏酸辣,客人请根据自身口味喜好量力而为,避免因饮食不当造成胃部不适,影响游程。
10、我社接待质量是以客人在当地所签的意见表为准,如游客在途中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谅解我社不予处理,请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行程期间注意安全并妥善保管好行李物品,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本社配合协助追讨,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您的旅行可能会遭遇高速公路因车辆众多而堵车、景区交通可能因突然的游人增加而运营不力、道路拥挤从而需要长时间的等候、延误您的游程,饭店因游客的增加而影响您的就餐时间。以上情况发生请游客多多谅解与配合。
12、每年4月至10月为张家界的旅游旺季,景区内排队现象时有发生,敬请见谅。张家界景区内景点分散,各景点之间有免费环保车换乘接驳,且环保车是为景区内所有游客服务,而非一团一车。所以游客多时无法保证整团客人同时到达下一个目的地,请听从导游安排。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湖南当地车队为循环发车,全程不确保同一台车,敬请谅解。
【春航须知】
若您乘坐的是春秋航班,请注意:
请旅游者认真阅读如下《春秋航空差异化服务条款》:
1.限制运输:70周岁以上乘坐春秋航空公司航班的旅游者提供健康证明(四项指标:心率数值、血压数值、心电图检查和呼吸道检查)或*近半年内乘坐飞机的证明。
2.餐饮服务须知:春秋航空的票价不含餐、饮费用。客舱内设有售品部,您可以根据需要选购饮料、餐食及其他商品。为在乘坐航班时保持良好的客舱环境,建议在客舱内不食用带有果皮、瓜壳类食物。
3.不正常航班服务须知:
1)春秋航空公司尽*努力避免航班延误或取消。如由于春秋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并直至晚上22:00以后,且计划航班取消的,春秋航空公司为您免费安排带盥洗设施的标准间。
2)除此之外,春秋航空公司航班不正常时不提供免费膳宿服务。春秋航空公司将竭力提供*航班信息,必要时协助您办理食宿等相关手续,但费用由您自理。
3)请勿将违禁物品、贵重物品及易碎物品放入托运行李,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上机,并在客舱内注意保管您的贵重物品。
4.行李运输规定:
1)春秋航班公司不提供免费行李。在我社订购的产品机票赠送10公斤行李额(随身加托运一共15公斤)、(婴儿无免费行李额)。超重部分需支付逾重行李费,每公斤按国家公布的经济舱全票价的1.5%计算。 每位旅客带入客舱的非托运行李(包括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仅限一件,重量不应超过5公斤,尺寸不应超过20厘米×30厘米×40厘米。超重或超限的,均应办理托运;如您未能配合的,春航将有权拒绝运输。为避免造成不便,请勿侥幸携带超重或超限行李登机,您可能在登机口柜台被拦截并被要求补办托运和交费。我们对任何在登机口柜台补托运的行李免除运输责任。
2)请勿将违禁物品、贵重物品及易碎物品放入托运行李,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上机,并在客舱内注意保管您的贵重物品。如运输过程中发生随身携带物品毁损或丢失,将由旅客本人负责。
3)春秋航空公司部分飞机不具备承运活体动物能力,可能拒绝已申请托运的宠物。敬请谅解!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