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签证面试与护照销签:
1) 使馆有权对客人抽查面试(送签与销签),2015年10月12日起,欧洲申根国使馆会要求游客前往签证中心采集指纹,请您提前做好安排并按时抵达。
2) 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如被抽查面试,客人必须去领馆配合工作,否则整团客人将被拒签或者护照不能及时从领馆取出,如因客人不配合领馆工作而产生的损失,由该客人承担!
3) 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按照使馆规定。
4) 本公司一律收取担保函,根据客人材料决定是否收取担保金。
5)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6) 凡在旅行社办理签证的客人回国抵达港口时需将护照交回使馆销签,届时领队会向您收取,旅行社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同时,护照销签的时间取决于各使馆的工作进度,视淡旺季不同销签时间也不同,通常在10个工作日左右。
7) 请注意使馆在销签时会检查您的护照回国入境章,如果没有或者不清楚将会导致被使馆要求前往面试,费用自理。请您在回国过关后注意检查自己的护照入境章,如有缺失或不清楚及时发现要求重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关于行李:
1) 每人可携带1件寄舱行李(*多不超过23公斤/件), 加上1件随身携带的行李(*多不超过8公斤)。
备注:在机场和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 将计算在您随身携带的行李容限内
2) 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须以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分别盛载,整齐地放入容量不超过1公升并可再封口的透明胶袋内(15.24公分*22.86公分)或(20公分*17.5公分)。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品必须附购买单据。
**关于*行李信息,以出发前48小时航空公司公布为准**
3. 需带物品:
1) 敬请旅客将所需物品平均放置在两箱行李箱内, 以防其中一件行李遗失或延迟。
2) 建议旅客穿着保暖的衣服:披巾/羊毛衫–船上温度平均约20C;西装及晚礼服–参加船长晚宴需要穿着正式西装;礼服(男士西服领带、皮鞋,女士裙子,皮鞋均可)。
3) 牙膏, 牙刷及拖鞋 – 船上不提供,请自行准备。
4) 水杯、舒适步行鞋 – 用于岸上观光。
5) 雨伞 / 防风外套 – 用于雨天。
6) 请带上少许的感冒用药、肠胃药、创口贴等,以备旅途所需。
7) 所经海域有时风浪较大,可能会出现晕船等不适,建议您携带防止晕车晕船的药品。
8) 吸烟只限于甲板及指定的吸烟区,因安全原因,请勿在房间内吸烟。
4. 关于保险:
1) 出行前请确保您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旅行社建议您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2) 旅游意外伤害险或救援险承保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请您购买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您自身带有的慢性疾病;参加保险公司认定的高风险项目如跳伞、滑雪、潜水等;妊娠、流产等保险公司规定的责任免除项目。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