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海南海口【阳光100+赠送篝火晚会】+呀诺达+千古情景区HOT+大小洞天+天涯海角+大东海+椰田古寨双飞5天
• 行程天数:5天4晚
• 适用团期:2019-10-31
• 推荐理由:● 行程特色:一价全包,*,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精选*景区,放心之旅● 精选酒店: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3晚经济舒适酒店,一次旅行双重体验● 精彩夜娱:赠“篝火晚会”在海边开启激情的狂欢盛筵● 精致景区:呀诺达*、大小洞天*、天涯海角*、大东海*、玫瑰谷*、椰海青春文化区NEW● 贴心赠送:价值50元/人“呀诺达观光车”、品牌矿泉水1瓶/人/天、旅行社责任险(*保额20万元/人)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上海 出发
● 行程特色:一价全包,*,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精选*景区,放心之旅
● 精选酒店: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3晚经济舒适酒店,一次旅行双重体验
● 精彩夜娱:赠“篝火晚会”在海边开启激情的狂欢盛筵
● 精致景区:呀诺达*、大小洞天*、天涯海角*、大东海*、玫瑰谷*、椰海青春文化区NEW
● 贴心赠送:价值50元/人“呀诺达观光车”、品牌矿泉水1瓶/人/天、旅行社责任险(*保额20万元/人)
• 费用包含:
1.【大交通】:上海*海口往返经济舱机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退;(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小交通】:旅游当地空调旅游大巴(保证每人一正座,车辆大小按实际人数提供);
3.【住 宿】:全程指定入住酒店,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3晚经济舒适酒店;
4.【用 餐】:全程含5正4早,早餐围桌或自助,正餐标20元/人/餐;
5.【门 票】: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6.【导 服】:旅游当地国语导游服务;
7.【儿 童】:2-12岁儿童仅含机票、车位、用餐(半餐)及导游服务,其余自理;
8.【备 注】: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 费用不含:
1.【保险】:个人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或航空意外险登险种。为了您的安心保障,本公司强烈建议您另外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酒店没有三人房,三星酒店不可房内加床,必须补房差,四星酒店如需房内加床与基本价同价,加床为床垫或钢丝小床;
3.酒店内洗衣、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待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收取;
5.行程中所列自愿购物活动或者自选付费项目:
<一>购物项目:
1.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是当地公开营业、面向所有消费群体包括本地消费者在内的公众购物店,甲方自愿消费。乙方在提供购物服务时,确保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2.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甲方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购物后30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所列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3.甲方如果刷卡消费,退货时,刷卡手续费由甲方自理。
4.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乙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计划行程正常进行,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如甲方强烈要求参观购物店,需经全体游客书面签署同意书。否则,乙方将基于操作经验推断,在确保游客利益*大化的原则下,删减购物店。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中国部分地区,导游可能在旅游巴上向游客推荐当地土产类纪念品,甲方可自愿选择购买。
<二>另付费旅游项目: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推荐的有些另收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额时,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列的各项另收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收费标准,且完全理解另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
4.甲方交付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自费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请甲方参加前慎重考虑并选择,一旦交付费用后,乙方恕不退还已付费用(依据实际自费人数而定)。
<三>甲方在自愿协商条件下,选择参加乙方的安排的购物和另付费旅游项目,并接受乙方另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请甲方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四>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 自费说明:
红色娘子军(约60分钟,260元/人);如果因为报名人数不足或天气等原因,无法安排自费项目,导游有权取消已经提前安排收费的自选项目;
• 购物说明:
本行程内有2个购物安排:一.澜湄文化城:(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二.美丽商城:(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部份景区内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请配合团进团出,不强制购物,请您谨慎消费,保留好票据。
• 服务标准:
1.【大交通】:上海*海口往返经济舱机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退;(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小交通】:旅游当地空调旅游大巴(保证每人一正座,车辆大小按实际人数提供);
3.【住 宿】:全程指定入住酒店,升级1晚海边特色酒店,3晚经济舒适酒店;
4.【用 餐】:全程含5正4早,早餐围桌或自助,正餐标20元/人/餐;
5.【门 票】: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6.【导 服】:旅游当地国语导游服务;
7.【儿 童】:2-12岁儿童仅含机票、车位、用餐(半餐)及导游服务,其余自理;
8.【备 注】: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 附加条款:
• 温馨提示:
01、由于海南海岛特点,为保障游客旅游体验,行程游览会视天气和车程情况对景区游览顺序进行调整,但绝不压缩各景区游览时间!
02、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03、我社 “一价全包”产品白天不推荐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不适用于:景区内交通工具及表演、海上娱乐项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解释权归海南地接社所有。
05、旅游者如需新增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需和地接社协商一致并在海南当地补签相关自愿合同或证明,敬请广大游客理性消费。
06、海南部分酒店标准相比内地偏低,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限AM12:00时退房,晚航班返程者,建议行李寄存酒店前台,自由活动或自费钟点房休息。
07、因报价已提供综合优惠,故持导游、军官、残疾、老人、教师、学生等优惠证件的客人均不再享受门票减免或其它优惠退费。
08、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海南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09、接送机温馨提醒:(1)接机人员一般会提前在机场接机口等候,请您下飞机后务必及时开机,保持手机畅通;接机为滚动接机,会接临近时间段的游客,您需稍作等待(一般30分钟左右)请谅解;(2)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掌握好时间,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您,免得耽误回程赶飞机的时间;(3)*天到海南请勿食用过多热带水果及大量海鲜,以防肠胃不适,影响您后面的行程!
10、因本线路较为特色,如当日参团人数不足8人,我社将为您提供以下二种选择方案:(1)免费升级相关同类产品(不低于原线路成本价值);(2)通过您委托当地旅行社代租自驾游车辆,我社派专职司机兼导游为您提供全程服务,如有异议请慎重选择,敬请谅解。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