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品质纯玩 【浪漫心形礁】澳洲东海岸+升级心形大堡礁观光飞机8晚10日
• 行程天数:10天8晚
• 适用团期:2019-06-27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上海 出发
• 服务项目:
1、住 宿:8晚四星酒店或公寓(2人一间房);
2、用 餐:酒店含早、使用团队标准餐、部分西餐、中餐:午晚餐8菜1汤。
3、交通工具:飞机往返及行程内注明使用航段;游览使用空调旅游巴士,1人1座。
4、导游服务:全程领队,当地中文导游(自由活动期间无司导服务);16人(含领队)以上包括16人为中文导游和司机服务;16人(含领队)以下为司机兼导游服务。
5、全程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人。
6、游览项目:行程内所列景点门票,特别注明除外。
7、团队旅游签证费人民币700元/人。
8、旅行社责任险。
9、个人旅游意外险(价值人民币50元/人)。
• 不含项目:
1、导游和司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如超时加收超时费;部分景点导游不进入陪同。
2、行程中未注明的用餐。
3、护照费,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材料制作费用。
4、因个人原因造成行境内段李托运或超重费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除酒店住宿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6、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7、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费用。
8、一切私人费用(例如洗衣、电话、传真、上网、收费电视节目、游戏、宵夜、酒水、邮寄、机场和酒店行李搬运服务、购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或宴请等费用)。
9、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0、其他行程中以及上述“服务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11、行程中所列自选付费项目。
• 自费说明:
<一>另付费旅游项目: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推荐的有些另收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额时,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列的各项另收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和收费标准,且完全理解另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
4、甲方交付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自费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请甲方参加前慎重考虑并选择,一旦交付费用后,乙方恕不退还已付费用(依据实际自费人数而定)。
<二>甲方在自愿协商条件下,选择参加乙方的安排的购物和另付费旅游项目,并接受乙方另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请甲方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 服务标准:
单间差:人民币 4500元/人
12岁以上儿童(含12岁)必须占床,团费与成人同价;
12岁以下儿童占床,团费与成人同价、不占床团费可扣除人民币2000元;
如12岁以下儿童占床,与两位成人同住一间(即三人一间),需提早预定,床位为加床(床较小);
如12岁以下儿童占床,两人一间,可安排与其他游客拼房,如要求住单间,需补单房差。
• 预定须知:
1、以上行程(航班)仅供参考,*确认行程以出发前行前说明会所发行程(航班)为准。如游客不参加说明会,责任自负!
2、按照澳大利亚移民局法律规定ADS团体旅游必须全程跟团,不得擅自离团。如发现客人私自离团,我社将立即向大使馆汇报,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并且团队中不接受境外参团。谢谢配合!
3、请持非中国大陆护照者务必确认自备前往澳洲与返回中国的有效证件以及签证,如因签证问题造成任何损失,旅行社不负责任!
4、黄金周期间游客付给旅行社*作为保留机位的*,游客因任何原因退团,旅行社将不予退还*!
5、游客和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见《 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
6、儿童指 12岁以下(不含 12岁)。
• 温馨提示:
1、强烈建议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 。
2、10人以上发团;如收客人数不足,本社有权取消发团或价另议;游客可改期参加,请谅解。
3、以上行程仅供参考,出发日程以说明会的*行程为准!团队抵达后,任何取消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退任何费用。
4、由于航空公司航班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出团日期或*行程无法和原订行程一致,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5、报名时需交付*:8000元/人,以收到*为准并保留名额。
****敬请注意,有关*的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航空公司规定,任何原因(包括个人意外和拒签)取消或改变参团计划,均需收取损失费。
1)如出发前60天(不含60天)取消或改变参团计划,损失人民币3000元/人;
2)如出发前30-60天(不含30天)取消或改变参团计划,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
3)如出发30天内(含30天)取消或改变参团计划,损失人民币8000元/人
6、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