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江西+婺源+篁岭景区+月亮湾景区+江岭景区+江湾景区+晓起景区+卧龙谷景区3晚4日
• 行程天数:4天3晚
• 适用团期:2020-04-26
• 推荐理由:< 升级体验 ◆ 天天发班,1人也成团,时间自由选择搭配;< 留住经典 ◆ 婺源深度全景,一次看个够;< 品质依然 ◆ 全程纯玩,不进购物店!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上海 出发
< 升级体验 ◆ 天天发班,1人也成团,时间自由选择搭配;
< 留住经典 ◆ 婺源深度全景,一次看个够;
< 品质依然 ◆ 全程纯玩,不进购物店!
• 费用包含:
1、3晚当地*酒店住宿(标准见行程内参考酒店或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备注: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婺源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游客自备!
温馨提醒:婺源为山区,当地酒店*标准不能与大城市*别酒店相比(当地三星相当于城市二星),敬请谅解!
2、团队用餐(含3早餐,正餐自理);
3、行程内景点首道大门票:婺源套票,减少任何景点概不退门票;
4、当地全程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5、包含当地导游服务费;
6、小童收费(1.2米以下):仅含当地车位费、导游服务费!(产生其他任何费用自理)
• 费用不含:
1、不含自理项目:篁岭上下索道或观光车(120元/人),梦里老家160元/人
2、如单男或单女参团出现无法安排拼住时,客人需补单人房差!
3、行程内所有正餐自理,可交由导游代订,正餐30元起!
4、自由活动期间或行程外个人一切费用。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收费视讯节目等一切私人开支!
5、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6、国内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
7、小童收费(1.2米以下):景区门票、缆车费等(如产生费用,家长根据景区规定自行购票,建议带上小童身份证、学生证或户口本购买优惠票)、当地不占床!
8、除费用包含之外的一切费用均不含!
• 自费说明:
篁岭上下索道或观光车(120元/人),梦里老家160元/人
• 购物说明:
• 预定须知:
1、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等特定人群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如有享受优惠票者,当地导游现退旅游社优惠票差,标准如下:①东线:半票退20,免票退100 ②篁岭无优惠
2、以上行程、火车车次及酒店安排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当地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
行程先后次序作出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3、准确集合时间和地点,我社工作人员在出团前*下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客人,请客人耐心等待!如19:00前未接到通知,请联系销售人员。
4、如遇景区升级或政策性关闭造成不能正常游览则更改为同价格景点!
• 温馨提示:
1、此团为散客当地拼团;有时会与我社其它线路互拼,但不影响原本线路的接待标准!
2、此团为纯玩团。如收客人数不足8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签其他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3、导游举“江西好心情”导游旗接团!
4、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或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5、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自驾车、滑雪、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累计保额的50%赔付,小童累计保额上限为10万元。属于急*的只承担*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6、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7、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8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并且65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签订“健康申明书”。
8、中途因客人自身原因需脱团或离团的,视为自愿放弃行程,费用不退!
9、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适合此次行程。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