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疆禾星空】新疆+可可托海+五彩滩+禾木+喀纳斯观鱼亭+胡杨林+天山天池+火焰山+坎儿井9晚10日
• 行程天数:10天9晚
• 适用团期:2020-05-06, 2020-05-13, 2020-05-20, 2020-05-27
• 推荐理由:【出趣玩】 2+1航空座椅 全程0自费 轻松尽情浏览 !(满16人以上使用)【住尽奢】 全程四星+2晚五星+1晚夜宿禾木赏星空让您住宿更舒适,休息更充分!【厚礼到】 赠景区必乘区间车全含
赠特色美食盛宴BBQ 香妃餐 九碗三行子 花儿盛宴
赠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接送当天不含) 赠维吾尔族特色小礼品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费用包含:
一、费用包含及须知:
1.退团:报名后,如我社已经出票(出票会有凭证),客人单方退团,损失费为相应实际地接损失和10%团费违约金。敬请谅解。
提示:因本团采购的旅游成本为特价优惠后的打包产品,行程中所包含的各项目费用,不再享其它额外优惠政策,如有未参加项目,本团不支持任何以及单项的退费,旅行中客人自愿放弃旅行项目(如:用房、用餐、用车、景点门票等)或中途脱团退团,地接费用一侓不退,大交通如未产生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费。双方合同确认起,因客人自身原因退团,需承担往返大交通费、当地车费及导游服务费!
2.住宿:全程当地四星+2晚五星酒店+1晚小木屋双人标间;(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
提示: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尽量拼住或安排三人间或加床(一般加床为钢丝床)或补房差。
3.用餐:7早10正;早餐为酒店含早;正餐40元/人/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人数不足菜量酌减)。酒店均含早,若客人不用,费用不退,不含酒水,敬请谅解;
4.景点:此行程因客人或不可抗力因素,未产生门票、用餐、住宿、车费及赠送项目一切费用一律不退!
可可托海 /五彩滩/禾木/喀纳斯/胡杨林/新疆古生态园/天山天池/火焰山/坎儿井/葡萄庄园
5.用车:当地车型根据此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1正座;(2+1航空座椅 满16人以上使用)
6.导游:中文导游服务;(8人及以下不提供导游,不做专业讲解)
7.购物:全程2个购物店,(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导游会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8.交通:北京-乌鲁木齐-北京火车硬卧,不保证铺位和挨着请谅解;出票后申请退团的游客,请自行办理火车票退票手续,损失由退团客人自行承担;旺季不能保证实名制出票谢谢理解!
单程北京-乌鲁木齐或乌鲁木齐-北京飞机经济舱,含机场建设费(直飞或经停航班)
2017年1月1日起航空新规中明确,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即航空公司)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双卧:12岁 (含12岁)以下儿童只含车位、半餐及导服,不含门票,不占床位;
• 费用不含:
1、单房差或加床。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酒店押金、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航空险、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请自行购买。
5、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6、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因景区价格调整产生的门票差价。
9、“费用包含”中未涉及的项目。
10、自费选择项目
• 自费说明:
• 购物说明:
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购物场所,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购物活动,该购物活动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购物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旅游者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六)、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商品种类、商品数量、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 预定须知:
1.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协商同意在不减少行程中安排景点的前提下,同意导游调整景点顺序。
2.报名时请检查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成行,需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
3.游览途中,遇到所提供服务与旅游合同签订时的承诺不符的,请及时与带团导游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4.请游客在团队行程结束前,务必亲笔填写《旅游评议表》这是您对此次游览质量的*考核标准;我司质检专员将以此作为团队质量调查的依据,否则不予受理投诉。不签评议表者视为放弃权利,按无接待意见处理。
5.旅游巴士根据出行人数的多少决定车的类型。
6.参加行程中所推荐的娱乐项目表中的活动时,请务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所要参加的项目,保证自身安全。
7.购物如有退货:a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b退货必须在购买后1个月内联系我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
8.由于货物并非我司出售,我司仅负责中间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商家。敬请谅解。
9.【进店说明】:全程2个购物店约120分钟,可推自费,(景区内小摊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导游会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10.机票、酒店、旅游车等费用根据日期随时变动,因游客报名参团的早或迟会导致与其他同团参团人员价格有高有低,敬请谅解。
11. 新疆旅游旺季,返程乌鲁木齐/北京两趟车次Z70次或Z180次,均有可能出到,*以实际出票为准,如若出到Z180次则为第三日抵达北京站,行程则自动变更为双卧11日;
12. 此产品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景区大力支持,门票已享受*惠政策,在旅游过程中,如未发生的门票,我社不予退款,(包括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或天气因素或景区自身原因导致景点不能正常游览);
13. 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如遇特殊情况游客享用不上,均不退费或更换同等价值的其他服务项目
• 温馨提示:
1、 持有特殊证件的游客,如老年证、导游证、经理资格证、军官证、学生证等等证件均不可再次享受门票优惠或退费政策;
2、 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如遇特殊情况游客享用不上,均不退费或更换同等价值的其他服务项目;
注:此价格已享特价补贴,因此游客报名后在此行程未产生的门票、用餐、住宿、车费、往返大交通等所有一切费用,一律不退;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