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海南海口+文昌+博鳌+陵水+三亚+儋州环岛跟队自驾5晚6天
• 行程天数:6天5晚
• 适用团期:2021-06-26
• 推荐理由:行程特色:纯玩海岛游,全程落地环岛自驾体验,吃海、玩海、看海、探秘海南原始村落,原生态渔村公路元素:穿越海南三大公路,椰林,滨海,热带雨林公路入住酒店: 4晚精选当地四星酒店+1晚5星品牌风情酒店精致景区:拒绝人山人海、椰风海韵沙滩,小众化景点户外原始海岛【呆呆岛】【铜鼓岭】【宋氏祖居】【万宁海滨】【石梅湾】【日月湾】品质纯玩:真真正正纯玩游,全程不进购物店品质保障:自驾保险,全程海南本土专业自驾领队带队,安全贴心细致服务,车队对讲手台通联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费用包含:
1、北京/海口往返经济舱含税
2、报价包含全程轿车自驾用车费用(车位/4人/车),5天用车车费。车型:丰田雷凌、大众朗逸等*,不含油费、停车费、违章费、车辆押金4000元/台(刷的只是预授权,带一张信用卡即可)(支付宝芝麻信用分650分以上免租车押金)
备注:每台车4个人核算(报价已含车费)、(1)2个人补200元车差*2空位可以独立用车;(2)3个人补200元车差*1空位可以独立用车
3、住宿:4晚精选当地四星酒店+1晚5星品牌风情酒店
4、含早,正餐自理
5、景点门票:景点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另有约定除外)。
6、领队服务:全程海南本土专业自驾领队带队,安全贴心细致服务,车队对讲手台通联。
•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 及 加床费用;
3、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2额外支付的费用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和酒店游乐门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 自费说明:
出海捕鱼+海鲜晚餐+海边烧烤BBQ+沙滩篝火party 280元
• 购物说明:
全程无购物;景区内的购物店属于景区自身附属配套,不属于旅行社指定安排的购物店
• 服务标准:
• 附加条款:
此产品当地由好享假期接待,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海南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 预定须知:
① 如遇单男,单女客人,报名时直接补齐房差(不支持海南一地拼房的做法)。
② 以上报价是综合报价,学生证、老人证、军官证等证件不再享受优惠。
③ 摩托艇、香蕉船及水上项目因年龄不符合或者身体原因导致不能参加的老人,小孩,费用不退。
④ 70岁以上的老人出游需有家人陪同,所有人出发前统一签署免责书,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
⑤ 出于安全考虑,新疆“维吾尔族”、80岁(38年)以上的老人、有精神病史、传染病、重大手术疾病史者恕不接待。
⑥ 离团:提前离团的客人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需签好离团协议。
⑦ 海南用餐口味较清淡,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
⑧ 行程当中约定的景点或其它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
⑨ 全程无购物店和增加自费项目,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须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购物随客意,敬请理性消费,并索要小票。
⑩ 请携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儿童请带好户口本。
• 温馨提示: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老年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我们提示如下:
一、由于此次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的时间较长,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
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患有严重疾病(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
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客人承诺事项: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旅行社上述告知事项”,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
合本次旅行之事项。
*如因客人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