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2023众信【圣境南北疆大全景】喀什+独库公路+巴音布鲁克+那拉提+赛里木湖+魔鬼城+喀纳斯+禾木+可可托海双飞17日
• 行程天数:17天16晚
• 适用团期:2023-09-06
• 推荐理由:【视觉盛宴】:湖泊、森林、雪山、草原、冰川、湿地、沙漠、古村、人文、宗教, 每天不一样的景 观体验-审美不疲劳!【美食盛宴】: 新疆特色小吃,烤全羊,全鱼宴、禾木土火锅,满足您的味蕾【舒适酒店】:精选6晚网评五钻酒店+地区舒适型酒店+1晚禾木景区内 【高端舒适】:众信自组成团,独库公路换2次小车
10-12人17座2+1(附带独立行李箱宇通CL6或其他车型)14-16人19座2+1(附带独立行李箱宇通CL7或其他车型)【舒适旅途】: 深度游遍南北疆精华景点,喀什进乌鲁木齐出,不走回头路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费用包含:
★ 往返交通 ★ 北京—喀什,乌鲁木齐—北京,飞机经济舱,具体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
航班抵达时间如过零点按当日计算。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 承运人原因, 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 费用由旅客自理。若因实名制因素无法退票, 产生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提示: 机票为航司团队申请机位, 不可以退票、更改、签转。飞机如出现 24:00 以后抵达目的地, 均视为 24:00 前结束 行程。 ★ 旅游用车 ★10-12人17座2+1(附带独立行李箱宇通CL6或其他车型);14-16人19座2+1(附带独立行李箱宇通CL7或其他车型) (接送机安排其它车型) ★ 酒店住宿 ★ 6晚网评五钻酒店+地区舒适型酒店+1晚禾木景区内;
★ 景点门票 ★ 行程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
提示: 因参观景点需要, 请游客随身带好身份证件! 实际游览景点 (景点首道大门票) , 如遇景区门票政策性上调, 请客 人现补差价; 如客人自愿放弃行程中景点, 费用不退; 因天气原因无法游览行程中景点不退任 何费用。赠送项目不去不 退。在保证服务标准及不减少旅游景点的前提下, 我社有权对行程顺序景点做出调 整。
★ 旅游用餐 ★ 16 早 29 正; 正餐餐标 60 元-80 元/人/正餐, 早餐为酒店含早 (不吃不退) ;
提示: 正餐含赠送的特色餐, 早餐及正餐为团队用餐, 客人自愿放弃, 费用不退。新疆偏远地区, 酒店早餐会比较简单, 以吃饱为主。正餐多以清真为主, 地区上和沿途餐厅, 用餐环境和菜品相对于内地较差, 如有不适忌口者可自备食物。
★ 导游服务 ★ 全程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提示: 我社使用上岗导游均持有国家旅游局正规导游证和自治区旅游局颁发的上岗证。因新疆旅游业处起步发展阶段, 当 地导游服务无法与内地导游相比较, 请游客谅解。 (如人数不足 8 人, 司机师傅代买门票服务无导游, 敬请谅解)
★ 退团说明 ★ 报名后, 如我社已经出票 (出票会有凭证) , 客人单方退团, 损失费为相应实际地接损失和违约金。
★ 儿童标准 ★ 1.2 米以下不占床的儿童游客团费, 只含当地一正座车位费、导服费和正餐费, 若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 当地现付。小孩请携带户口本本人页原件。 ★ 购物自费 ★ 全程进1购物店, 主营玉石玉器制品, 每店不少于 120 分钟
提示: 各延途停留点、景区有部分购物场所或是小摊小店属于政府支持或社会行为,非本社安排。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属于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发生经济纠纷,与本社无关!
• 费用不含:
1、单房差费用。加床、不占床游客不含早餐。 自费选择项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酒店押金、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航空险、火车险、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请自行购买。
5、地面服务费(如出发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6、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景区内娱乐项目,例如游船、家访、沙漠骑骆驼、越野车等。
9、因景区价格调整产生的门票差价。
• 自费说明:
• 购物说明:
全程1个购物店(景区内购物店非旅行社推荐,消费需谨慎)
1、乌鲁木齐
百石缘/龙翔/国石/盛世玉都/丝路传奇/富士特(六选一、) 和田玉、金镶玉等各类饰品 约120分钟/店
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一)、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购物场所,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约定购物活 动,该购物活动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旅行社无法安排购物时,请旅游者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旅游者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六)、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商品种类、商品数量、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 服务标准:
• 附加条款:
1、出团通知:出团通知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尽快通知您。
2、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3、收客限制:70岁以上现询
• 预定须知:
一、交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二、住宿: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自行补交单间差费用;
三、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3)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赔偿地接违约金1500元,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4)行程游览景点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但不减少景点,我社保留调整权。
(5)因交通延误、航班取消、罢工、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6)请客人务必遵守导游的安全提示、注意事项及时间提示。
(7)此团为打包销售价格,各项门票已按最低折扣后价格计算;有任何优惠证件,需配合导游出示证件去购买门票作为补贴;故不退任何门票费用;请多理解,景区内部分观光车、缆车、客人自理。
四、关于游客意见单反馈单的特别声明:
1)游客意见反馈单作为当地接待质量的唯一标准,请游客一定认真填写,一切投诉以意见单为准。
2)旅行社不受理不填写意见单或代理签署意见单的投诉。
3)签署意见单,确实代表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胁迫等因素,可直接拨打应急联系人电话处理意见,直至接待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名旅行社不受理返回后的任何投诉。
• 温馨提示:
1、新疆所有地区必须使用公民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2、本产品不接受外宾及台湾同胞、澳门同胞,请谅解。
3、建意携带物品: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和润唇膏是必备之物,夏季出行也应备好长袖衣裤、羊绒衫和外套等保暖衣物,不要穿超短裙等过度暴露的服装。
4、如遇风雪(塌方、塞车)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人身有危险时,导游有义务提醒游客并有权更改行程,费用如有增减,
多退少补。
5、当地居住着大量少数民族同胞,他们有自已的特殊的饮食习惯、宗教禁忌、请团友尊重当地风俗,未经过对方允
许,请勿动其物品及拍照,特别注意!
6、应携带有关药物及一些常备治病药物,如创可贴、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等药物。高原海拔高日照强烈、紫外线高对眼睛有一定的伤害,请准备有效隔绝紫外线的太阳镜,更应准备充足有效的抗水性防晒用品(阴天也要涂抹)、润唇膏,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如夏桑菊冲剂、板兰根等,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低温气候因新疆特殊条件所致,绝大部分的酒店与内地同级酒店相比,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要与内地有差距;
7、新疆是水果之乡,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但千万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再喝热茶水,以免引起腹泻。
8、新疆大部分地区购买称重商品时的报价为公斤报价(南疆和田除外),购买商品时请注意。在巴扎(集市)买旅游纪念品时,请在确定购买后再进行讨价还价。不严肃的讨价还价行为会招致卖方的不满。如果交易不成,也请注意文明礼貌。最好在购买前先请导游推荐一些购买场所,玉石等贵重物品最好在指定商场购买。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