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新疆】【疆南时光】游莎车非遗文化博览园、罗布人村寨、天山托木尔大峡谷、慕士塔格峰、喀拉库勒湖、喀什老城 三飞一动8日游
• 行程天数:8天7晚
• 适用团期:2024-09-24, 2024-09-25
• 推荐理由:1. 南疆真纯玩!*爆款!再升级!
2.【疆南时光】8日/10日游
3.天天发班,1人也发团
4. 全程0自费0套路,单人保拼住
5.选用豪华2+1座陆地头等舱
6.全程携程*+塔县舒适型
7.品尝5大特色餐+社会餐厅
8.疆内飞机直达乌市
9.赠送喀什古城精美旅拍
10. 赠送价值10万元旅游意外险
11.罗布人村寨/天山托木尔大峡谷/莎车非遗博览园/白沙湖/喀拉库勒湖/帕米尔高原景区/石头城/金草滩/盘龙古道/班迪尔蓝湖/喀什老城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费用包含:
费 用 包 含
1.住宿费用:全程酒店均为双人标间。(同意拼住的客人产生的自然单房差由我社承担,不同意拼住的客人若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说明:入住酒店首先检查房间设施,如有问题请立即告知酒店服务员或联系导游,遵守入住酒店规定。如需交押金,请自行保管好押金条。退房时,房间设施无损坏,前台自行办理退押金,前台自行办理退押金。
2.用餐费用:全程含7早7正,正餐餐标40元/人/正(特色餐餐标除外),每桌人数以十人为准,如不足十人,将根据实际人数酌情安排用餐;若每桌人数不足6人,将无法享用特色餐,调整为同等餐标其他菜品或退餐
3.用车费用:2+1陆地头等舱豪华座驾,7人以下7座豪华大七座旅游车,7-12人:14-19座旅游车,12人以上:2+1陆地头等舱豪华座驾。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或遇到人力不可康旅因素造成后续行程无法游览,车费不予退还。
4.导游费用:当地普通话*导游服务。(10人及以下不提供导游,司机兼向导,不做专业讲解,可办理相关事宜。)
5.景点费用:实际游览景点(含景点首道大门票): 罗布人村寨,天山托木尔大峡谷,卡拉库里湖,喀什老城,莎车非遗文化博览园/刀郎部落、白沙湖、石头城金草滩、盘龙古道。行程中的景点根据实际情况前后调整,不减少景点。
6.机票费用:北京--乌鲁木齐--北京、 喀什--乌鲁木齐民航经济舱。备注:往返机票为团队票,一经出票,不得退票、改签,往返套票需要按照顺序使用的,不能跳段使用。
7.火车费用:乌鲁木齐-库尔勒(二等座)
8.特别注意:如遇天气、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我社配合航空公司协调或更改班期,但不承担任何因航班取消或延误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游客签订此行程则代表同意此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6号规定)执行
机票说明:机票为团队套票,一经签订,不退票,不改签,不升仓。机票请务必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如遇名字错误、身份证号码错误、名单已录入出票系统而临时退团、未使用机票,机票全损。若发团前1日,客人临时取消行程,造成团队位虚占,团费全损。
• 费用不含:
费 用 不 含
1.单房差:全程酒店均为双人标间。(同意拼住的客人产生的自然单房差由我社承担,不同意拼住的客人若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
2.小交通:景区内区间车;游客往返集合出发点的交通费用
3.门 票:景点内的园中园门票
4.保 险: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建议您自行购买
5.差 价:升级舱位、升级酒店、升级房型等产生的差价
6.儿 童:儿童不占床,如需占床请补交费用;不含门票,届时请根据身高情况,在景区门口自行购买,敬请谅解
7.特殊情况: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个人消费:行程外的自费项目、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产生的费用景区。
• 自费说明:
• 购物说明:
• 预定须知:
游客报名预订须知
· 1、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仅接受持有中国有效身份证件的客人预订(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无法接待婴儿(14 天-2 周岁[不含])及75岁以上老人出行。敬请谅解!
· 2、旅游者(甲方)须确保身体健康、自身身体情况适宜参加此旅游行程,如因旅游者(甲方)自身健康原因或个人过错造成不能继续旅游或由此产生*、看护、交通等费用的,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必要的救助或协助义务。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作为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
· 3、签订合同时请甲方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也可以持本人户口本正本原件登机)。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 4、旅行社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均为特价舱位机票(或团队机票)或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机票不可签转、不更改、不退票的,旅游者(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或双方确认报名缴纳团款后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不管提前几日提出 退团或解除旅游合同的,机票费用全额损失不予退费,并且承担与之相关的旅游行程当中大巴车位或房费损失(此 条不按照*提供的制式合同内容规定,请注意*提供的旅游合同中标注以附件为准)
· 5、此行程单不保证具体的航班号及航班时间,仅保证行程安排,具体航班以出团前确认为准;
· 6、特别注意:如果参加旅游行程的甲方为失信人员,签订旅游合同时未告知旅行社、造成旅行社在为甲方代订的机票出票时未能出票成功的、由此产生的机票、旅游车费等损失由参团人本人自行承担;
· 7、行程中标明的赠送项目因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前往或是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参 加的不做等价更换 ,不退任何费用。
· 8、合同中所附行程为计划行程,在不影响整体行程标准及不增加景点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有调整景点先后顺序的权利。
· 9、游客在行程中,如因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离团,与旅行社的旅游服务关系自动解除。行程中如交通/门票/住宿/餐费等,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放弃行程期间及离团后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 10、行程中行车时间跟景点游览时间均为预计,实际会有一定误差。完成行程包含的景点游览后的时间 ,均属于游客的“ 自由活动”时间。游客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游客自负。
· 11、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 12、游客参与旅游产品包含的行程或推荐的娱乐项目时,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请游客入住酒店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在行程中请注意上下车、行车中、 酒
· 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 13、旅行社为游客代购的机票、车、船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火车、轮船、航空公司”原因导致航班/火 车 /轮船延误或更改,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住宿费、餐费、改签费、车费等),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
· 14、国内部分景区内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 ,非我社提供服务,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 ,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 ,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 1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 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 16、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大,同样的产品不同的日期报名或不同的市场报名价格均有可能出现不同,旅客报名已视为同意此价格,因此我社一律不解决因为价格不同而产生的投诉事宜。
· 意见单说明: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在旅游目的地签署的“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为依据,请您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旅游服务接待质量反馈单,如旅途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与我社沟通 ,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回程概不受理。坚持游客的投诉当地投诉当地解决、以在当地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准 ,请游客务必真实填写意见单。恕不受理回去后说意见单照顾导游面子或怕导游威逼利诱而虚填的任何投诉!
· 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无任何异议;
• 温馨提示:
新疆旅游温馨提示
1.新疆是属于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有所差别,所以吃住行较内地有所差异。敬请谅解。
2.新疆与内地差两小时 ,但全疆均使用北京时间作息;但新疆休息时间为晚上 12:00 左右 ,早上上班时间为 10:00左右
3.早晚温差较大,温差*可在20度左右,晚上睡觉时应将空调开到适度,不要过凉,或睡觉时不盖棉被,造成身体不适。另外需要注意,如在天池过夜、那拉提牧场、游喀纳斯湖等须带外衣和毛衣等衣物。
4. 因新疆地域辽阔,坐车时间较长,在很多情况下,须旅游者下车行走或亲自体验骑马、骑骆驼的乐趣。所以 ,一双合适的鞋显得尤为重要。
5. 新疆气温虽较内地略低,但因新疆很多地区海拔较高,紫外线照射强烈。所以旅游者应准备充足有效的防晒品,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或冲剂,如夏桑菊冲剂等 ,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和酷热的气候。要是有晕车的旅客请自备晕车药。
6. 在新疆旅游,因行程较长,气候差别较大,旅游者一时难以适应,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症状,旅游者应携带有关*及一些常备*,如创可贴、感冒药或*肠胃不适*等。
7. 新疆是水果之乡,到新疆吃水果是一大乐事,但千万不要在吃完水果后再喝热茶水以免引起腹泻。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购卖称重商品时的报价为公斤报价(南疆和田初外),所以购买称重商品时请落实报价是公斤价还是 市斤,在巴扎(集市)购买旅游纪念品时,请在确定购买后再进行讨价还价。不严肃的讨价还价行为会招致卖方的不满。
如果交易不成,也请注意文明礼貌。*在购买前先请导游推荐一些购买场所 ,玉石等贵重物品*在指定商场购买。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