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标准说明:
1. 航班说明: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标注航班时间为准;
2. 景点说明:
a) 行程中标明“入内参观”的景点时间请见行程中的描述,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停留参观”的景点时间我社可根据具体行程安排做适当的调整;“外观”及“远观”的景点均不入内,停留时间视具体游览时间情况而定。“途径”的景点均不下车;
b) 请提防小偷,特别在人多的地方小偷较多,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3. 行程说明:
a) 如遇景点关门,本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如确实无法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 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承诺不少于标注时间;
c) 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 酒店说明:
a) 行程中所列酒店仅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中实际入住酒店为准;
b) 行程中所示酒店*标准,*参考Booking网评*或特色,不包含随时可能变更的评分标准;
c)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历史悠久、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
d) 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e) 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会依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不会影响酒店*及整体游览时间;
f) 由于北欧酒店资源有限,特别是部分小镇进入旺季酒店更稀缺,所以部分地区会根据入住情况进行微调。
5. 保险说明:
a) 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 650 5913)。
b)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及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
c) 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d) 如果您年龄在70岁以上,请咨询旅行社代您投保上适于您的险种。
6. 退餐说明:
(1) 欧洲部分城市、城镇没有中式餐厅,将退客人餐费;
(2) 欧洲有些城市的中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将退客人餐费;
(3) 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无法安排中餐厅用餐, 将退客人餐费;
(4) 退餐费标准:北欧五菜一汤退9欧元每人,八菜一汤退10欧元每人,西欧五菜一汤退6欧元每人,八菜一汤退7欧元每人;
7. 退费说明:
a)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赠送项目费用不退),其他费用因为提前预付已经发生无法退还;
b) 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8. 其他说明:请您如实填写《客人评议表》,我社将以您填写的内容作为处理客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