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提示:
1、请游客在出行前*务必随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散客*通知您乘车时间、地点及导游电话、车牌号。
2、出行请随身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残证、现役士兵证、残疾证、记者证、老年证等),儿童带好户口本;如因游客未带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无法享受门票优惠等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当地用餐口味较辛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根据自身口味自带些佐餐。
4、黄果树瀑布景色优美,让游客流连忘返,游览中需下山、上山,行程较辛苦,建议客人自愿乘坐黄果树扶梯。
5、参团一经确认概不取消、退款,所产生损失费用需由旅游者承担。
6、为了保证旅游从业者的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游程中提供旅游服务过程有可能进行录音。
7、部分景区、餐厅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8、游客代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视为已经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并代表所有游客的统一意见,旅行社将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行程及服务标准。
9、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行程中项目,所有费用请恕不能退还。
二、贵州之旅温馨提示:
1、贵州地处云贵高原,气候多变,早晚温差大,春夏平均气温12-20度左右,秋冬季平均气温1-10度左右;当地气候多雨,出行请携带雨伞。
2、贵州景区多属于山地丘陵型景观,地形复杂,路面较为湿滑,请穿防滑轻便旅游鞋,游览中随时注意脚下安全;尤其黄果树瀑布景区水帘洞内灯光较暗,路窄地滑,游客请尽量靠内慢行,勿靠近洞口。
3、贵州饮食口味较重,喜酸辣,建议游客带些胃肠药,以防水土不符。
4、贵州山地丘陵面积占87%,山路多,弯道急,有些线路乘车时间长,且出外旅游,个别游客可能会因水土不服而令身体感到不适,故建议身体较弱游客随身带上晕车药及常用的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若您长期服用某类药品,必须带足*,以防万一。
5、游程中请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随意攀折花草树木、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等,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根据国家*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不良行为信息将保存一*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会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
6、我社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和变更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景点游览次序及时间;行程中所注明车程时间、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因当地天气、交通状况及景区游览人数等因素而不同。
在游玩过程中,请您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尤其景区、酒店大堂、百货公司、餐厅等游客聚集的地方更是偷窃行为多发地,请游客务必跟随导游带领并注意结伴而行;乘坐交通工具时,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应放进托运行李内;外出旅游离开酒店及旅游车时,也请务必将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因为酒店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安全,司机也不负责巴士上旅客贵重物品的安全,且保险公司对现金是不投保的。
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如团队中多半游客选择参与,导游将征求多数人意愿后考虑安排;愿意参与的游客须现场给旅行社和导游签订自愿参与另行付费项目的免责承诺书;不参与该项目的游客,请在景区外旅行社工作人员指定的安全范围耐心等候,自由活动。
10、入住酒店,睡前请检查是否锁好门窗,房间内自费消费请看清价目表,再决定是否使用;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天离开酒店时请检查好随身物品。
11、自由活动尽量避免单独出行,贵重物品可存放于酒店前台的保险箱,请携带饭店名片(印有酒店地址、电话号码)以备迷路时使用,导游与同行人员的手机、房间号必须记住;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12、如产生优惠门票,我社将按团队门票价格差价退还;如遇天气、交通、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团队价格,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来不及更改的项目除外),但赠送项目如因天气、交通、游客自愿放弃或政策性等原因未去,无退费。
13、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天气、交通、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性调价等)以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变更费用或事故和伤害等,旅行社不承担经济、法律和*责任;游客中途离团脱团必须给导游签订自愿离开免责书,同意所签旅游合同终止,离开后的费用损失和责任由游客自负;另外,根据旅游行业惯例和旅游合同之规定,旅行社对于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件不承担责任,如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欲从事有任何危险因素的活动时(如游泳、潜水、漂流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时,*不要从事此类活动。
14、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5、我们的接待品质是以游客填写并签字的《团队宾客意见表》为依据,为维护游客和旅行社利益,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不填或虚填者回去后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受理,如行程结束后有客人投诉与所签意见单不符,我社以所签意见单为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当即提出,我社将积极予以处理;如在旅游期间未能解决,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行程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7、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特殊疾病或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游客(70岁以上者,须有亲属或家人陪伴),参团必须出具相关健康证明,如健康状况不适于参团者,我社将不接受报名;因个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在游程中出现意外伤亡,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确认出行后,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并征得专业*的同意,对自己在旅游行程中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生命安全负责。
18、有精神疾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我社将不接受报名;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游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19、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①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②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上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③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④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②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③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④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贵州特色简介:
1、贵州特色风味:酸汤鱼、乌江鱼、安顺花江狗肉、屯堡风味、侗族风味、青岩豆腐、卤猪脚、鸡辣椒、丝娃娃、豆腐果、米豆腐、牛肉粉、肠旺面、豆花面等;
2、贵州知名特产:茅台酒等酱香型白酒、*材(贵州三宝天麻杜仲灵芝)、正安白茶、都匀毛尖茶、湄潭翠芽、紫袍玉带石、蜡染银饰工艺品、水晶器皿、刺绣框画、竹炭环保生活用品、牛肉干、波波糖、刺梨干、盐酸菜、老干妈辣椒酱等;
3、贵州精华旅游项目:多彩贵州大型民族歌舞表演、黄果树大瀑布、天龙/云峰屯堡古镇、龙宫水溶洞、夜郎洞、贞丰双乳峰奇观、马岭河大峡谷、万峰林景区、万峰湖、天河潭水旱洞、青岩古镇、南江大峡谷、西江千户苗寨、荔波大小七孔世界自然遗产、瑶山古寨、肇兴侗寨、从江岜沙苗寨、隆里古镇、小黄侗寨、榕江三宝侗寨、镇远古镇、舞阳河小三峡风光、青龙洞古建筑群、梵净山佛教名山、亚木沟生态景区、赤水丹霞地貌自然遗产地(佛光岩五柱峰、赤水大瀑布、四洞沟、燕子岩、红石野谷、竹海森林公园、丙安古镇、大同古镇)等。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