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东欧】真一价全含 无购物 温泉美食之旅六国13日
• 行程天数:13天11晚
• 适用团期:2020-03-16, 2020-03-23, 2020-03-30
• 推荐理由:布达佩斯-布拉迪斯拉发-维也纳-哈尔施塔特-萨尔茨堡-富森-慕尼黑-克鲁姆洛夫-捷克小镇-卡罗维发利-布拉格-布尔诺-克拉克夫-奥斯维辛-华沙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布达佩斯-布拉迪斯拉发-维也纳-哈尔施塔特-萨尔茨堡-富森-慕尼黑-克鲁姆洛夫-捷克小镇-卡罗维发利-布拉格-布尔诺-克拉克夫-奥斯维辛-华沙
产品经理推荐:音乐之都维也纳;莫扎特故乡萨尔茨堡;百塔之城布拉格;多瑙河畔明珠布达佩斯;祭奠和平奥斯维辛…
• 服务项目:
服务包含项目
中国*欧洲往返机票(团队经济舱)
当地四-五*酒店(双人间 / 西式早餐)
其中保证升级一晚升级五*酒店
中式午晚餐(六菜一汤)及行程中描述特色餐
境外旅游巴士及专业司机;
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ADS团队旅游签证费
旅行社责任险、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
• 不含项目:
服务不含项目
护照费;签证相关费用: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
酒店内一切私人消费,包括行李搬运费用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游客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 购物说明:
1.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
3.欧洲法律规定: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VISA、MASTER的信用卡;
4.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5.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7.退税说明:
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另外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导游应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 服务标准:
1.航班说明: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标注航班时间为准;
2.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3.行程说明:
a)如遇景点关门,本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如确实无法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承诺不少于标注时间;
c)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酒店说明:
a)行程中所列酒店*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b)欧洲三-四*酒店大堂较小,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或者电梯较小,请按照规定乘梯;
c)欧洲有些酒店双人间是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带儿童的家庭游客;有些酒店双人间只有一张大的双人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些是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d)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历史悠久、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
e)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f)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会依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不会影响酒店*及整体游览时间;
5.保险说明:
a)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6505913)。
b)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及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
c)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d)如果您年龄在70岁以上,请咨询旅行社代您投保上适于您的险种。
6.退费说明:
a)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赠送项目费用不退),其他费用因为提前预付已经发生无法退还;
b)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7.其他说明:请您如实填写《客人评议表》,我社将以您填写的内容作为处理客诉的依据;
五、行程外活动安排:
旅游者根据需要和个人喜好,自主自愿参加附件(一)的活动,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一)的活动,将根据原行程安排;如旅游者参加附件(一)的活动,须在境外书面签字交予领队。
• 温馨提示:
提示:以上行程时间表仅供您参考,有可能会因为境外期间特殊情况予以前后调整,如(堵车、恶劣天气、景点关门、突发事件等),我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导游人员有根据行程中的现实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请各位游客配合!
我社可为您提供外币兑换服务。价格优惠、资金安全、方便快捷!详情请咨询您的旅游顾问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 预定须知:
报名后因客户个人原因导致的行程取消,将依据以下具体政策执行:
行程确认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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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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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 30~21 日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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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全款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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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 20~15 日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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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全款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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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 14~7 日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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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全款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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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 6~3 日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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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全款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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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 2 日取消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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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全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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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则自动提前*工作日
本条款约定与第十三条第2款、第十五条第1款约定有冲突的,双方同意以本款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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