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走进阿勒泰 深度北疆8日
• 行程天数:8天7晚
• 适用团期:2023-09-18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服务项目:
1.交通:北京-乌鲁木齐往返飞机经济舱,含机场建设费(除北京起止外,其余地区均不含往返大交通,请现询或自理)。
2.住宿:升级3晚乌鲁木齐五星级酒店,可可托海镇住宿,禾木、喀纳斯景区内住宿,布尔津当地最优酒店
三晚乌鲁木齐酒店:乌鲁木齐华凌雅高美爵大饭店 或瑞豪国际酒店 或美丽华酒店或同级
一晚可可托海镇酒店:可可托海镇域无疆酒店 或鑫海鑫酒店 或诚睿酒店或同级
一晚禾木景区客栈:禾木澜朵庄园 或禾木蕊蕊山庄 或北园春山庄或同级
一晚喀纳斯景区客栈:悠然山庄 或秋悦山庄 或林湖小筑 或后山小筑或同级
(由于喀纳斯景区内客栈房间数较少,同团客人有可能会分开客栈入住,请知晓)
一晚布尔津酒店:布尔津河畔艺墅假日酒店 或布尔津上士国际酒店或同级
温馨提示:喀纳斯、禾木景区住宿均为当地小木屋,住宿条件有限,请知晓。
3. 用餐:7个早餐11个正餐,早餐为酒店含早。正餐50元/人/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人数不足菜量酌减)。
4. 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及必乘区间车。
5. 导游:金牌全陪+中文导游服务。
6. 用车:2+1双排首席座驾,保证每人1正座,接送机为普通车,看人数安排。
7. 购物:全程1个购物店,(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导游会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 不含项目:
1. 单人报名请付单房差。不占床位儿童不含早餐。
2.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
3. 酒店押金、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 航空险请自行购买。
5. 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6.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7.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 因景区价格调整产生的门票差价。
9. “服务项目”中未涉及的项目。
• 附加条款:
参团合同补充协议
尊敬的VIP集团客户、VIP贵宾客户:女士/先生:
您好!欢迎您选择( )旅游产品,很高兴能为您竭诚服务,请您在选择产品时,认真、仔细确认相关行程标准、产品名称。
为保证操作的严谨性、准确性,为了您的旅途愉快以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且不给您带来不必要麻烦及损失,同时为了保证您在中国丝绸之路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我们将您所参加游览行程涉及到的景区景点内的购物况为您做一个详细告知。
对旅游行程单(我公司专用旅游行程表)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旅游者,保证游客的知情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自费项目为提前告知您,属自愿、自费并提前知晓的活动项目,当地导游及旅行社不会强买、强卖更不会强迫消费,这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合法权益,具体明细如下:
一、购物店安排告知:
1.全程1个购物,景区内购物店并非我社安排行为。
涉及行程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乌鲁木齐 | 国石玉器城、盛世玉都、丝路传奇 以上三选一 | 120分钟左右 |
2.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3.此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店以及购物店相关商品,请客人谨慎购买,客人在购物店购买商品时,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绝不强迫购物;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作为今后退换货品的唯一凭证,我社将依据相关法律配合客人换货品,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4.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二、旅游产品关于车辆和保险告知:
1.旅游行程中车辆为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2.我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
3.在行程为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
三:附则: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旅游者对此安排无任何异议。
四:声明:本人为年满18周岁公民,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以上内容组团社已详细说明),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期间,跟随导游前往上述自费旅游景点以及购物店,对于所有上述自费旅游项目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均已了解,其余详尽事宜,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对此毫无异议。(请出行的每位游客均签字)
旅游者本人(盖章或者签字): 组团社旅行社(盖章):
谢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产品旅游补充协议、告知书,您的完美旅程即将开始,祝您旅途愉快!
• 温馨提示:
1.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协商同意在不减少行程中安排景点的前提下,同意导游调整景点顺序。
2.报名时请检查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成行,需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
3.游览途中,遇到所提供服务与旅游合同签订时的承诺不符的,请及时与带团导游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4.购物如有退货: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必须在购买后1个月内联系我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
5.由于货物并非我司出售,我司仅负责中间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6.进店说明:全程1个购物店约120分钟,(景区内小摊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导游会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7.机票、酒店、旅游车等费用根据日期随时变动,因游客报名参团的早或迟会导致与其他同团参团人员价格有高有低,敬请谅解。
8.此产品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各景区大力支持,门票已享受最优惠政策,在旅游过程中,如未发生的门票,我社不予退款,(包括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或天气因素或景区自身原因导致景点不能正常游览)。
9.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新疆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将安排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