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程名称:HU贝加尔湖7晚9日深蓝之旅
• 行程天数:9天7晚
• 适用团期:2024-08-07, 2024-08-14
• 推荐理由:海航直飞,正班直达
全程安排四*酒店及小镇特色木屋酒店、奥利洪岛特色酒店住,双重体验特别安排奥利洪岛上岛游览+南线一日游,深度领略自然之美
*由于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国际航班服务,本次行程需从 北京 出发
• 费用包含:
1. 酒店:当地四星酒店住宿及当地特色木屋酒店(团队安排同性别客人入住同一间房,不能保 证夫妻同住一间房); 2.机票:国际间往返团队经济舱机票,不得退、改、签; 3.用车:空调旅游巴士; 4.用餐:早餐:酒店早餐;午晚餐:中式团餐,当地俄式简餐或野餐; 5.签证:中方+俄方免签名单; 6.保险:双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保险; 7.门票:合波角、南线、贝加尔湖博物馆、塔利茨木制民俗博物馆; 8.双语专业领队及*地接导游全程陪同
• 费用不含:
1.酒店单间差费用:2700 元/人(全程); 2.境外服务费:900 元/人(此费用由领队在机场代收); 3.护照费用; 4.费用包含项目中未涉及的景点门票费用; 5.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小费、搬运等个人消费; 6.出入境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7.以上服务内容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例如特种门票(芭蕾舞、游船、马戏等)。
• 自费说明:
• 购物说明:
• 预定须知:
1.报名以*为准,* 3000 元/人;团款余额*支付日为团队出发前 8 个工作日; 2.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出发前 30 天退团或换人参团,不产生损失(如已出机票和签证等,要承担改签费用);如果出发前 8-29 天确认退团,游客需承担* 损失费 3000 元(换人无损);出发前 7 天确认退团,产生全部损失,所有团款不退; 3.退票说明:本行程采用团队机票,根据航空公司规定,该团队机票及税不退、不改、不签。 请您慎重选择出行日期,以免造成损失。
• 温馨提示:
1.景点说明:行程中未标注“入内参观”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门票; 郑重承诺: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不少于行程中标注时间! 2.行程说明: (1)如遇部分景点节假日休息或庆典等,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中游览先后顺 序,以尽可能保证游览内容。但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 整,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 3-4 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 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 15 点前(含 15 点),晚间 21 点前(含 21 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 午餐或晚餐; 3.酒店标准: (1)行程中已标明酒店的*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伊尔库茨克住宿特色酒店; (2)俄罗斯三、四*酒店俄式电梯没有开关门的按键,须等电梯自动开关门,欧洲的 三、四*酒店大堂都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两个人和行李,个别酒店没有电梯,请您注意安全; (3)俄罗斯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 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4)由于环保、历史悠久、气候等原因,俄罗斯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 (5)中世纪的欧洲人都是半卧而眠,床都比较短窄,这个历史习惯影响到现在的欧洲床 依旧不大。建议您不要同孩子一起睡一张床,影响您的休息。通常每个标准间可以接待两大 人带一个 2 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 2 岁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6)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我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住宿酒店,但是不会影响酒 店*及整体游览时间; 4.用餐说明: (1)早餐以西餐为主,正餐以中式正餐或俄餐为主, 我们尽量安排符合中国游客饮食习 惯的餐食。酒店用自助早餐时,请适量选取,切勿在餐盘内剩余过多的食物或打包带走,这 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中餐一般为 8-12 人一桌,冷热荤素搭配; (2)请出行前适量自备一些饼干等食品,因在旅途中有时难免因交通堵塞等特殊原因耽 误您的用餐时间; (3)如您有饮食禁忌,请务必于团队出发前告知工作人员,以便事先安排; (4)团餐均是提前按照标准预定执行,故不能退餐。团餐以吃饱为主,对于口味讲究的 客人,请您多多包涵; (5)团餐中,如果您想加菜(当地中餐菜品价格较高),请自行用卢布付款。另外,加 菜也会多费一些时间,请以不影响团队出发为准;
【风险提示】
1) 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2) 禁忌提示:请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习俗禁忌、宗教礼仪等,入乡随俗,融入当地的民风民情。
3)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4) 根据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
5)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